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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前大股东上海仪电集团虚假陈述案
发布时间:2016-11-23 00:00:00     发布单位:和讯股票 字号: T| T

  上海仪电集团虚假陈述案所涉及的信披违规,不像通常大家想象的虚增利润、关联交易没有披露之类的传统信息披露违规,而是持股达到法定标准没有及时披露而被证监会处罚。
  证监会的处罚说,2008年6月2日,仪电集团与敏特投资、华铭投资合计持有“上海金陵”股权比例7.59%(其中仪电集团直接持股0.43%),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仪电集团应当予以披露。2008年6月3日,上海市国资委将所持“上海金陵”股权转至仪电集团名下后,仪电集团与敏特投资、华铭投资合计持有“上海金陵”股权比例为24.95%(其中仪电集团直接持股17.71%),仪电集团仍未对合计持股情况进行披露,从而被证监会处罚。
  在上海仪电集团被处罚后的两年时间内,有若干投资者向上海仪电集团发起了虚假陈述索赔。直到2016年年初,我们还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最后一批共计22位投资者诉上海仪电集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判决书,仪电集团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仪电集团将赔偿款项打到法院。
  仪电集团虚假陈述案的意义在于,比如在2015年股市波动较大的时候,国家对于减持股票达到5%等标准而未披露的上市公司股东,已经做出了大量的处罚,对于该类非法减持的股东,公众投资者也是可以发起索赔的,这有着明确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依据的。相信随着证监会对违规减持股东行政处罚的陆续公布,更多的持股信息未及时披露的上市公司股东将遭到公众投资者的索赔。